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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县人民法院:“四举措”撑起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伞”

来源:昔阳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31 08:48:41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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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昔阳县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慎重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在促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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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庭审中,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官通过走访未成年人生活的村委会、社区等场所,详细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环境,及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情感、教育、财产权益等问题尽可能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同时,县法院专门聘请心理咨询师,为当事人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帮助当事人调整心态、释放压力,提高解决民事纠纷能力,同时也避免了不良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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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  郑晓梅

我们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妇女儿童维权窗口,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送达。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于生活困难的妇女儿童,依法减、缓、免其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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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涉妇女儿童维权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解为主,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近年来,县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坚持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聚集点和着力点,转变维权工作理念,创新维权工作机制,通过“四举措”,一是筑牢“优先维权”理念,温情司法助力维权;二是拓宽“家事审判”功能,能动司法保障维权;三是发挥“刑事打击”作用,严格司法护航维权;四是扩大“普法宣传”效应,延伸司法服务维权。为促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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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郑美兰

2022年2月我院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虽然我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新时代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院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改革创新,坚持务实进取,不断探索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昔阳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推动昔阳妇女儿童发展工作迈向新台阶。

记者:晓贤 昆泽 珂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