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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昔阳县财政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全县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承担国家和省、市、县相关区域性发展战略相关财政工作。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我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负责管理县级的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制定县级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直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工作。

(十)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管理及其收益管理的标准及规则;负责办公用房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审批,对使用效益和收益进行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负责办公用房产权界定、资产清查和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省、市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参与涉外债务谈判。

(十四)代县政府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六)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综合股(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税政法治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和文教股、社会保障股、农业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会计股(行政审批股)、监督检查股(内审股)
下属单位:昔阳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昔阳县新建路9号
联系方式:0354-4122211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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