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一、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教育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干部队伍建设。 四、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等工作;协调、指导民办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信息化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六、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及其他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全县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劳动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制定教师管理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和组织全县中小学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改革招生制度和办法;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招生考试机构招考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助学贷款及助学金发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承担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 十三、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办公室、教育工委办公室(党建办公室)、人事师资股、计划财务股(内审股)、教育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安全法制股、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
下属单位:昔阳县教学研究室、昔阳县教育发展中心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昔阳县新建南路197号 |
联系方式:0354-4326293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3:00-6:00(夏季)(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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