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0111000000005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2-02-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申请指南 |
昔阳县文旅局依申请公开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文旅局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县文旅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县文旅局自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昔阳县政府西楼3层文旅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45300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4-4122419。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县文旅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②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文旅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规定的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第六,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七,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依申请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本级机关纪检监察室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县文旅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县文旅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县文旅局自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昔阳县政府西楼3层文旅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045300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54-4122419。
2.公开范围
申请人需要县文旅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关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3.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昔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县政府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并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准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①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单位受理机构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做好记录。
②通过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县文旅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流程
①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②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③答复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答复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第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第二,申请内容含有不应当公开的信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将可以公开的部分提供给申请人;
第三,属于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第四,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但本机关未制作或者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条例》规定的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有关情况;
第六,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七,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4)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昔 阳 县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表 | ||||||||||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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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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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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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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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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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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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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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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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法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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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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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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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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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申请人签字: | ||||||||
所需信息 | 文件名称* | |||||||||
文号 | ||||||||||
其他特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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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用途* | 提供与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有关的依据。 | |||||||||
信息介质* | 纸质 |
| 获取方式* | 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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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 |
| 电子邮件 |
| |||||||
其他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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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申请事项是否发其他行政机关 是 □ 否 □,其他机关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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