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8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12-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开展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11.16”吕梁离石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巩固全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和全县露天矿山超层越界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抓好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抓好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年工作圆满收官。
二、工作重点
(一)严查严处“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问题发生,特别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生态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要从重处罚。
“六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1、无证开采、无证勘查、以探代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来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以各类工程建设名义非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等行为;
3、利用洗煤厂、焦化厂、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秘密进行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历史上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易发区、频发区、存在露头;攘 的偏远偏僻地区、各个时期的关闭矿井、废弃矿井等区域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5、非法买卖、运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及利用民用爆炸物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沙霸”“矿霸”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组织开展露天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露天矿山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并监督执行。
(三)对自然资源部本年度下发的矿产卫片图斑开展核查检查和“回头看”,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填报不实等问题出现。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2023年12月份开始至2024年2月29日结束。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年11月30日前)
制定工作方案,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深刻认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全面排查整改(2024年1月20日前)
1、综合运用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开展滚动式、地毯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逐一对本行政区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广泛收集各类问题线索,结合媒体曝光、卫片执法、日常巡查、领导批办等方面的相关情况逐件核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无遗漏。同时,对其他单位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登记核实,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形成问题台账。
2、严格按照《晋中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八条措施》、《晋中市露天矿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摸排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持立行立改和边查边改,逐一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逐项对账销号,做到该查处的从严查处到位、该取缔的坚决取缔,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历史形成的关闭、废弃矿井要全面清查整改,坚决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到位,同时设立永久关闭标识牌,对损坏的标识牌及时修复。坚决防止“大案小查”,对排查发现的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严查重处;对涉嫌犯罪、违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
(三)深化巩固阶段(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2月29日)
排查整改结束后,利用2个月时间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前期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到位、查处移送全到位;进一步查漏补缺,同时排查是否存在新的非法违法采矿问题,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研究分析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明确责任,不断深化巩固整治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县局执法队将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组织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中心所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要切实认识到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的严峻性、紧迫性,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立即行动,精心组织,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排查整治。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要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将其纳入重点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全面组织领导辖区内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活动,做到执法到位、查处到位、关闭到位、监管到位,有效维护辖区内正常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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