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昔阳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工作,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职业培训制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办法,落实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施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对社会保险及其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障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负责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和意见,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负责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工作,组织实施人才智力项目引进计划,加强国内外人才交流与合作工作。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拟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策奖励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政府绩效考核。 (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二)负责技工学校、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等的安全管理;负责劳动合同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监督管理;负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及编制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权限,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就业指导股(行政审批股)、职称股、干部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仲裁监察股、财务股(内审股)、档案室、后勤中心 |
下属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昔阳县松溪大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 |
联系方式:0354-3806010,0354-4123410(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举报投诉电话) |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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