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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以下简称县住建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城市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定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与指导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责任。贯彻并实施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安排并实施,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组织实施全县住房分配货币化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补贴资金和其它住房资金的管理。

(四)承担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参照全市工程造价信息对本县建设工程材料费用系数进行调整。

(五)承担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监管的政策。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高质量发展;协助指导管理全县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执行省、市制定的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负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房屋登记工作;管理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房屋征收管理及物业管理等工作;负责县城区领取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

(六)承担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全县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市场秩序,实现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组织实施省、市制定的房建工程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工程咨询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办法;负责对进入建筑施工现场的建设工业产品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清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负责县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后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县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省、市关于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县城市政工程、公共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市政管线、数字城管、城乡建设档案综合执法、城市设计、建筑设计、便民市场等城市管理行业监管工作;负责县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照明设施等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县城区城市防汛、防灾、减灾工作;编制城市管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镇燃气、市政行业、园林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清扫、垃圾清运、填埋及处理等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参与城市建设的设计、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养和维修的监管工作;承担县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实施落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管理办法,负责全县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全县小城镇、村庄基础设施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九)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落实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建筑业的技术政策,组织参与全县建筑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勘察单位勘察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负责监督设计单位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含消防设计抗震设防);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屋、建筑幕墙的安全监管

(十)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落实省、市建筑节能的政策,指导和管理城镇勘察和工程设计,拟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建设科技项目与成果的研究、规范、推广,负责全县建筑节能和房屋墙体材料革新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筑节能政策性衫贴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监管,负责全县散装水泥新技术的推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十二)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方面资金的计划、使用和管理;组织拟订城市维护资金及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组织实施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规划和长效考核办法;负责县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全县建设工程人防设计、消防设计及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查,承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责任。

(十五)负责全县市政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拟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训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的培训。

(十七)拟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人民防空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和监察,依法审批相关事项: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审批、建设、维护和质量技术管理及验收;依法征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施及其维护、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工程功能场所、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拟定并实施城市防空袭方案及相关预案,建设战时人口疏散基地;组织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防灾演练,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和通信警报建设,组织发放防空防灾警报;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平战结合工作,对已建人民防空工程设施进行开发利用和管理,依法收缴人防平战工程使用费,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人民防空理论和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技能。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开展公共安全、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宣传教育,普及相关知识技能,开展相关培训;利用人民防空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管理和使用人民防空经费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依法征缴社会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战时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人民开展城市防空袭相关工作,消除空袭后果。

(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武装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九)职能转变

1、县住建局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负责全县建筑业建造方式和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导全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完善行业诚信体系,构建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2、县住建局加强对全县城市设计建设管理的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完善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3、将昔阳县园林局、昔阳县房产管理所、昔阳县集中供热供气管理中心、昔阳县建筑工程招标站、昔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股、建管股、城建股、安全股、人防办
下属单位:昔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昔阳县市政园林服务中心、昔阳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昔阳县自来水公司、昔阳县污水处理中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昔阳县新西街16号
联系方式:0354-4157785,0354-4188256(举报电话)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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