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计划总结 |
昔阳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国、省、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依法履行统计职能,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筑牢依法治统思想根基
1.持续组织机关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内容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的“必修课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2024年,县局党组共开展集中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3次,组织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法规知识解答专场1次,同时大力推动县委县政府、县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和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学习6场次,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学习3场次。
2.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入开展统计法学习宣传教育,2024年7月31日和8月2日在大寨干部学院举办的“昔阳县第六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暨第三期年轻干部培训班”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以《统计进党校》为课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参会人员达90人次,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统计业务水平和依法统计意识。
3.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借助日常统计检查、节日现场活动等为载体,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全年组织统计法进社区、进企业累计60余场次。对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制作经济普查动画宣传片,积极转发国家、省、市五经普宣传作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借助五经普业务培训会,对全县405名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两员”法治素养。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结合,学习和考试相结合组织各类培训120余人次。
(二)扎实开展依法统计工作,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1.依法依规履行统计工作职责。2024年,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统计各项职能,依法组织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各行业以及消费、投资、社会科技等领域常规统计调查和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及时督促、指导企业严格依照相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报送相关统计报表,聚焦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报表报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一进行个性化的统计业务指导和培训,并把统计法治知识培训作为各类专业培训的第一课,系统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工业、农业、商贸、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服务业等专业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培训共10余场次,培训人数300余人。
2.有力推动统计监督检查。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表,本年累计执法检查10家,实现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贸易等重点专业全覆盖。其中8家未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山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差错率8.26%,山西昔阳某煤业有限公司差错率7.98%,这两家均未超10%且为初次违法,根据山西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四条“统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本年立案0起,罚款0元。本年未作出行政处罚,故公示案件0起。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常态化推动县委政府及各部门再学习、再领会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继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制度化,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通过各专业的业务培训会,将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培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创新和拓宽统计法宣传渠道,积极组织开展户外普法宣传,以更通俗易懂的方式向企业、居民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氛围。
2.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和完善统计台账、依法保存原始记录,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确实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同时积极利用“双随机”统计执法、日常执法检查、实地核查、线上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执法检查和现场核查工作常态化,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乡镇、企业统计业务能力及依法统计意识,提升统计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保障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3.抓实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扩充执法力量,鼓励符合条件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强化执法程序和法规条文学习,着力提升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监督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统计局举办的执法技能培训,鼓励统计干部多参与国家、省、市统计局执法任务,学习执法办案经验,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