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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12-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昔阳县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自查自纠实施方案的通知
昔统发〔2022〕13号
各股(室)、县统计调查中心:
根据晋中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市统发〔2022〕27号文件,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昔阳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昔阳县统计局
2022年7月26日
昔阳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
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书记林武、市委书记吴俊清和市长常书铭的批示要求,为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根据晋中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要求。要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认真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各股(室)、县统计调查中心,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对2017年以来情况开展自查。
(一)查权力干预
重点检查:一是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二是本级工信、发改、商务、住建等部门是否存在以调研、调度之名,行干预之事;
三是本级统计机构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四是产业园区、乡镇(城区社区)是否在末梢环节利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
(二)查数据寻租
重点检查:一是本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获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科研经费、能耗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二是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三)查执法不严
重点检查:一是检查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二是检查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三是检查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四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四)查入退库
结合晋中市统计局《2022年度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方案》要求,针对入库退库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问题,组织对“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自查。
一是检查入库真实性。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二是检查退库真实性。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五)自查工作要求
要紧密结合统计督察整改、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重点工作开展全面自查。
一是在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情况自查中,重点自查主要负责人是否向同级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二是在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中,重点自查县统计局有关通知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
三是在各专业尤其是工业、投资、贸易、科技等专业条线反馈的数据查询任务中,要重点自查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等。
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纠治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避免出现“宽、松、软”。自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成效等事项要纳入专项纠治情况报告。
三、着眼重点内容,开展重点抽查
县统计局组建专门抽查组,对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重点抽查。要把检查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造假行为是否向科研经费、能耗等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等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届时市统计局将抽取部分县市开展抽查工作。抽查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请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将问题纠治到位。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纠治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7月底前,印发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安排。
第二阶段:组织自查。7-8月,各股(室)、县统计调查中心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于8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告、自查工作台账上报市统计局。
第三阶段:迎接上级抽查。9月底前,迎接市统计局的“抽取部分县(市、区)对专项纠治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工作。
第四阶段:总结报告。各股(室)、县统计调查中心梳理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于10月7日前将专项纠治整体情况报告县统计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立足统计工作实际,结合工作方案要求,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内容,确保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对症下药,为取得纠治成效打好基础。局领导班子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专项纠治进展和成效的困难,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真正把这次专项纠治作为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契机,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精心部署,落实责任。要结合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精选业务骨干和执法骨干参与专项纠治,强化条件保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影响专项纠治进展和成效的困难,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股(室)、县统计调查中心要及时梳理工作情况、进展和成效,每周编写工作简报,按要求专门提供所需工作情况,并报送市统计局专项纠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上下联动,协同配合。要坚持实事求是,统筹考虑统计造假问题成因、统计造假方式、数据真实程度,以及行为主体发生时间、发生过程等因素,严格按照《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促使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到位、处分到位。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一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四)建章立制,营造氛围。要以专项纠治为契机,建立健全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执法抽查制度,建立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健全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不断夯实防惩统计造假作假的制度基础;要结合专项纠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积极推动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本级普法教育的内容,纳入本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附件:昔阳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昔阳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
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做好本次专项纠治工作,县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侯庆荣 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光星艳 县纪委监委驻县统计局纪检组组长
吴建国 副局长
赵贵华 党组成员 县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吴晓云 党组成员 县统计调查中心综合部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股、核算股、工业股、社会股、县统计调查中心下辖各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推进全县统计系统专项纠治,并负责专项纠治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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