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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4-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转发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做好我省五经普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昔经普办字〔2024〕1号
各乡、镇以及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统一部署,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五经普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五经普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昔阳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五经普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目前我省五经普现场登记工作已经全面铺开,为进一步落实全省五经普登记工作视频会精神,规范我省普查登记工作,结合当前五经普数据采集系统上报情况及近期省经普办接听咨询举报电话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开展普查登记
各地要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和普查登记工作细则,严格规范普查员数据采集工作流程,切实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普查员要实地入户开展调查,及时出具相关证件,有礼有效开展沟通,要求普查对象配合提供相关经营证照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并检查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企业微信小程序中,按照普查表及指标先后顺序进行询问、查阅与填报。在填写过程中,要做到心中有数,对于明显的逻辑错误要耐心细致进行询问,对于程序审核错误要及时核实修改,并经普查对象确认后,完成保存上报。现场采集普查表数据必须由受访人签字确认。严禁简单发放纸质普查表,严禁要求普查对象填写纸质表并送回,严禁集中收回纸质表并照表录报。普查员要做好入户登记工作记录。
二、加强登记进度把控
按照普查方案规定,普查登记时间为2024年1—4月,期间正值严冬时节,且跨越传统春节假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结合不同类型普查对象具体情况,结合财务决算周期,科学把控登记节奏,合理设计时间节点,既要杜绝前松后紧,以防中后期困难和问题集中涌现,又要避免刻意超前,防止因赶进度而对数据采集敷衍了事,从而影响普查数据质量。要明确不同阶段工作重点,现场登记前半程要着重开展数据采集和基层数据初审上报,后半程要对部门新增单位、统计调查新增单位、入户调查与普查名录差异、法产关联审核等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做好查疑补漏。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普查登记时间安排表,确保一套表、非一套表单位和抽样调查个体经营户分类、有序推进。
三、扎实组织抽样调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做好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要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沟通顺畅的普查员负责样本小区的数据采集工作。按照国家关于个体经营户小程序端“新增”规则如实新增被抽中专业的个体经营户。在现场登记时要做好初步评估,提前了解普查小区及周边基本情况,了解相邻同行业经营者的支出和收入数据。对于没有相应资料、存在瞒报可能或偏差较大的个体经营户,要进行反复核实,耐心说服,一起测算,经普查对象认可后进行修改,并做好记录备查。严禁普查人员未实际入户代填代报普查数据。
四、全面加强数据审核
各地要严格开展数据审核,结合省经普办制定的《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区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细则,明确职责,细化分工,确保普查表、普查指标审核全覆盖、无漏项,尤其要加强对关键指标的审核核实。要坚决做到“随报随审”,注意查看审核说明的合理性。对于核实有误或明显异常数据,及时反馈县级普查机构或普查对象,需上门核实的要提醒督促普查员。经查询后仍未修正的明显异常数据,省经普办将开展实地核查。
五、切实强化指导调研
为进一步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的业务指导和问题解答,及时发现问题、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提高普查工作效率,省经普办将建立分市业务牵头包联制度,由综合组牵头,每人负责牵头包联部分地市。包联人要加强与所包联地市的沟通联系,对于提出的业务问题要及时解答,暂时无法解答的,要进行记录并在三天内回复。对于包联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统一口径,归类整理,确保包联工作切实有效。同时,在普查登记阶段,省经普办将结合工作实际多轮次开展实地调研,抽取一定普查小区进行数据检查,以检促改,全力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山西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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