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4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6-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昔阳县统计局关于转发晋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
昔统字〔2024〕2号
各乡(镇)、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晋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转发大家,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昔阳县统计局
2024年5月13日
晋中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
各县(区、市)统计局,开发区经济运行部,市局各相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精神,巩固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 根据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2024年全省统计设计管理工作要点》及《山西省统计局关于开展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结合晋中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县级统计机构:全市所属的县(区、市)统计局及综改区晋中开发区统计机构
乡级统计机构:全市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统计机构
二、检查时间和内容
(一)检查时间。2024年5月10日—6月30日。
(二)检查内容。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印发的《山西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山西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晋统字〔2017〕58号)要求开展“ 回头看”,重点查看2023年度县乡统计机构在工作任务、人员配备、制度管理、业务流程、统计服务、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方面规范化建设上是否达标、是否提升,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县乡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 回头看” 评分表》,组织被检查县乡填写《县乡级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问卷》。
三、实施步骤
按照“分级负责、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今年的规范化建设“回头年”活动,分四步进行。
(一)规范化建设自评阶段(5月10日-5月25日)。各县(区、市),全部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的统计机构对照县、乡两级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和打分,需准备的材料主要有:自查评分表、本单位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总结报告。
(二)县级检查阶段(5月25日-6月10日)。各县(区、市)统计局结合本地实际,选择不少于6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检查。各县要在总结报告中认真提炼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和经验亮点,提出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市级检查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将抽选6个县、24个乡镇级统计机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工作。各县(区、市)统计局要把本县区规范化建设检查相关资料,包括检查阶段的检查评分表、相关文件、组织实施等资料;自评阶段的检查自查评分表、总结等相关资料;完善阶段的组织宣传、培训、指导等相关资料,都要装订成册,完整保存。对相关检查依据要采取相应合理的方式保存,随时接受省、市局组织的检查和抽查。
(四)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检查材料整理上报阶段。7月1日前,县局将本次抽查县、乡统计机构评分表、调查问卷和总结报告报送市统计局设管科。
四、组织方式
(一)实行分管领导包县区负责制。市局各包县区分管领导,对所包县区的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要一包到底,从分管科室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包县区工作组,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所包县区开展检查指导工作,特别是对一些难办和需要协调的规范化建设工作,包县区领导要主动上下沟通,积极帮助县区协调解决。
(二)实行分专业负责制。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统计业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了强化统计业务基础工作,市、县(区、市)局各专业科室,要利用各种会议、培训、检查等形式,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市局各专业科室,对一些规范化建设较差的县区和容易出错的薄弱环节,要组织力量,深入县区、乡镇、企业,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指导,提升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县区责任制。各县(区、市)统计局在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中,要充分发挥主体组织领导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把此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对今年规范化建设检查达标的县区,市局要给予一定的优先待遇,包括优先评优权、优先培训权。对未达标县区,市局要作为核查重点,直至达标,如执法检查重点、数据核查重点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统计局要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要求,切实提高认识,夯实基层基础,巩固建设成果,推动我市《山西省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和《山西省乡镇统计工作规范(试行)》得到有效落实。
(二)统筹抓好落实。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回头看”
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市)统计局要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基层一线,针对存在的差距,查找原因,补齐短板,抓好落实。市统计局将对各县(区、市)“ 回头看” 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严格规范化建设程序。市局各检查组各县(区、市)统计局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县、乡统计机构开展规范化建设自查整改,要确保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县(区、市)要认真提炼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和经验亮点,提出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回头看” 总结报告。
(五)严肃检查纪律。市、县局要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检查标准,实事求是开展工作,严禁在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市局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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