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的检查
| 序号: | 22 |
| 职权编码: | |
| 职权名称(主项): | 行政检查 |
| 职权名称(子项): | 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的检查 |
| 职权依据: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2年3月施行) |
| 责任事项: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2年3月施行) 第三条第三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体系,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生产的指导、监督。 |
| 责任事项依据: |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2012年3月施行)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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