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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

序号: 29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主项): 行政检查
职权名称(子项): 指导、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
职权依据: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修订)

责任事项: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修订)

    第二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人员、财务、资产、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修订)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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